1960年代,香港政府欲推进工业发展,需要先发展基建。但当时殖民地政府收入不多,要吸引外资来进行基础建设。于是港府以保障公众利益以及两间电力公司的合理投资回报为由,引进利润管制协议。政府分别在1964年及1978年与中电及港灯签署有关协议。2008年政府与两电同意将回报率由多年维持的13.5%下调至9.99%。最新政府建议希望将准许回报率下调到6%至8%。
真的减到5%电费?
港府与两电讲法不同。
本港电价由基本电费和燃料调整费组成,基本电费涵盖电力公司的营运开支、基本燃料成本及利润。港府提出的2019年电费“5%减幅”估算,前提是“所有其他因素维持不变”。不过两电代表均指难以预计,不肯承诺减幅。
2008年政府与两电签订10年协议,将回报率由13.5%减至9.99%,中电及港灯更分别即时减电费3%及5.9%,但中电2010年即加价2.6%,港灯亦于2011年加费2.8%。
政府昨日记者会指,现有的燃煤发电机组大部分将于10年内退役,电力公司需要以燃气机组等取而代之。即是话,两电可以透过兴建更多发电机组和配套设施,推高固定资产淨值,到时有理由提出增加电费。
一签15年会否太长?
现行协议安排是“十加五”,即十年就会有一次检讨,但今次当局指要令两电有较清晰稳定的投资前景,改为15年。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委员陈克勤批评,协议年期太长,担心削弱政府议价能力,未来亦难以令两电重回谈判桌。
新协议是否“一无是处”?
过去两电年年持续严重高估燃料价格,市民需要预缴大笔燃料调整费,结果令两电燃料帐结馀连年飚升,超过30亿元。新协议提出更频密地评估燃料价格走势。
同时新协议鼓励节约能源和推广再生能源,例如提出“上网电价”,鼓励个人或私营机构可以投资可再生能源系统,生产的电力可以高于一般电费水平的价格售予两电,令用户加快收回投资在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成本。电力公司更可向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证书,收入用作减轻推行上网电价计画带来的电费影响。环境局形容,新协议为历来“最绿色”协议。
为何仍未开放电网?
2008年管制协议谈判已讨论开放电网,引入竞争从而达至减电费。但当局一直指要考虑成本、可靠性和责任的问题。最新的讲法是等新一个协议完成,即2033年后再作研究。有分析认为,今次协议继续巩固两电垄断地位,无助大幅下调本港电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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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编辑:苏珊